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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2009年第7号公告
上海进出口贸易额连续两月下降
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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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人员申办本市.....
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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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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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将2009年出口退税率文库公告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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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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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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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经国务院批准,从2009年2月1日起,将纺织品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%。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。
具体执行时间,以 “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
2009年2月5日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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